因不滿園方要求繳費時在人民幣上寫孩子的名字,孩子在寧波北侖區某幼兒園念大班的趙先生與園方發生爭執,并稱后者因此拒絕其孩子上學。
“我們已有了初步處理結果。園方無正當理由勸退學生,已要求其改正,家長已經和園方和解,孩子可以繼續就讀。園方要求在人民幣上寫學生名字肯定是錯的,已要求園方向全體家長道歉。”12月18日下午,寧波北侖區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科長劉炯告訴記者。
此前,趙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前幾天老師在家長微信群發通知,讓大家交1000元“學位費”作為下學期學費的定金,并用鉛筆在人民幣上寫上孩子的名字。他認為,按《人民幣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個人不能污損人民幣,因此在群里提了反對意見,建議通過手機轉賬。此后,他與園長在電話溝通中起了爭辯。13日,他接到班主任的電話,讓他不要送孩子去幼兒園了。14日,他仍照常送兒子去幼兒園,結果班主任將孩子領了出來。他隨即報警,民警也幫著協調,但園方執意不肯收下孩子。
據了解,該幼兒園創辦已有18年,有十多個班級共700余名學生。園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家長覺得孩子沒必要上幼兒園了,我們也擔不起這方面責任,所以就這樣結束了。派出所一起溝通時他偷拍我,被我們老師發現。現在社會關注的問題這么多,哪天抓住一個問題不放,任何一家幼兒園都害怕。”
“我們14日知道后就介入調查、協調。這個幼兒園是民辦的,對要求繳納下學期學費定金一事,通過查對《民辦教育促進法》,不能明確違規,因此無法處理。而無正當理由勸退學生、在人民幣上寫字等明顯不當,已要求該園糾正、道歉。”劉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