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2點左右,宜賓市高縣公安局大窩鎮派出所院內:一名男子將坐在童車內的一歲女兒扔在院壩內匆匆離去。民警聽到孩子哭聲后找到孩子,并在童 車中發現孩子父親留下的字條:“對不起,請原諒。請你們幫幫我,我去找她的媽媽。找到了再回來接小孩,再次說聲謝謝。”字條右下方寫了男子李某的名字,和 孩子的名字。隨后,民警找到孩子爺爺老李,沒想到爺爺也拒絕撫養孩子。最終,在民警和民政局工作人員的勸說下,老李答應幫忙看管15天。“15天之后,如 果找不到孩子父親,就送回派出所。”
大窩鎮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女童生于去年8月15日,即將迎來周歲。其父親李某是大窩鎮新南村人,曾坐過牢,今年32歲,女童母親是外地人,生下孩子后就離家出走不知去向。不知是何原因,此次李某以找孩子媽媽為由將孩子放在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