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最前端通常是藥品的名字與批準文號。藥品的批準文號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頒發,寫有“國藥準字×××××號”。如果寫的是“某衛藥準字第×××號”,表示該藥品由省級醫藥行政部門核準制造,如果是“衛藥輸字第×××號”,則指該藥品是由國外制造而輸入進口的。
1.藥名:通常可分為商品名或通用名、化學名。通用名和化學名世界通用,任何教科書或文章上出現的應是同一名稱,一般以英文和譯文表示。至于商品名,每一家生產藥廠都可為其產品取一個商品名。因此,相同成分的藥品,或是化學名相同的藥品,可能有多個商品名。不同的商品名,意味不同廠家的產品,也意味不同的品質。用藥時要認準通用名或者化學名,避免重復服藥,導致過量中毒。
2.主要成分:有些藥品為單一成分,有些為復方成分。成藥里復方產品居多,醫師處方藥則單方居多。說明書中標明的多為主要成分。如感冒清的主要成分為板藍根、山芝麻、穿心蓮等。
3.適應癥:或稱作用與用途。即根據藥品的藥理作用及臨床應用情況,將使用本品確有療效的疾病列入適應癥范圍。此項在一些中成藥的說明書中常用“功能與主治”表示。服藥一定要在適應癥范圍內,尤其是OTC(非處方藥)藥物,應按照適應癥服用,避免錯服。
4.用法與用量:說明書上的藥品量通常指成人劑量,兒童劑量則要根據年齡或體重計算。許多中西藥的重量用克(g)、毫克(mg)等表示,容量用毫升(ml)表示,并按1克=1000毫克,1升=1000毫升的比例換算。如每片0.5克與每片500毫克是相同表示法。藥物用量常注明一日幾次,每次多少量;兒童常用每日每公斤體重多少量來表示。至于藥品的用法,則需根據該藥的劑型和特性,注明為口服、肌肉注射、靜脈用藥、外用及飯前服、飯后服、睡前服等。病人應嚴格按照說明書注明的方法用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