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成都地鐵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了一則消息:昨(11)日下午,一名約2歲的小女孩疑似被遺棄在地鐵華西壩站母嬰候車室,在四處尋找小孩媽媽無果后,成都地鐵工作人員選擇了報警。1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了解,這名疑似被遺棄的女孩已被送往救助站,警方也已立案調查。
成都地鐵發布的消息稱,這名疑似被遺棄的女孩短發、身穿粉色上衣、白色短褲。經醫院檢查,孩子各方面都很健康。
12日,記者了解到,事發后,警方調取了當日監控。監控顯示,一位年輕女子將女孩放在母嬰候車室后便匆匆離開。不久后,地鐵的工作人員發現了小女孩。據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回憶,抱出來后,小女孩緊緊抱住站務員,一路上邊哭邊叫著媽媽,“看著就讓人心疼!”目前,小女孩已被送往救助站,警方已經立案調查此案。
對于此事,成都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方平說,父母對子女負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如果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父母,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遺棄不管,可構成遺棄罪。如果家庭的確十分困難,沒有條件撫養,按照我國收養法,通過正規渠道辦理手續給別人收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