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孩子?先辦手續
很多人總以為生小孩的法律程序很麻煩,特別是夫妻雙方又非本地戶口的,總會覺得似乎要辦很多證明、很多文件似的。但事實上,現在廣州市每個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都設立了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設專門人員為社區居民服務,辦理有關程序并不是很麻煩。在記者走訪的這些計生辦時,工作人員總是很熱情地為本社區居民解答各種問題。
計生辦從一個管理的職能向著服務社區的職能轉變。有計劃生育小孩的育齡夫婦,不妨先到計生辦咨詢、尋求幫助。如果從總的流程來看,一個嬰兒的合法身份,將經歷四道程序,在出生之前,育齡夫婦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取得合法生育的資格,再到懷孕后在戶籍所在地登記、生產嬰兒,然后為新生嬰兒的入戶手續,而父母則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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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前:先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
自從去年4月起,廣東省實施了新的《計劃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已婚育齡婦女均必須按規定辦理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服務證》須在本人戶籍所在地辦理,是持證人生育情況的證明,也是生育前進行孕檢、生產的有關憑證。因此,即使是生育之前,盡早辦理《服務證》也是有必要的。
按規定,辦理《服務證》范疇是已婚的育齡婦女。辦證的程序并不復雜。首先,辦證時必須先在雙方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蓋章開辦《婚育狀況證明》,此證明是辦理《服務證》的必備條件。
《婚育狀況證明》辦好之后,可攜帶該證明和以下證件到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辦證,具體包括: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女方小一寸照片一張。到居委會辦證時,先填寫《領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登記表》,交驗各種證件,如果是新婚夫婦,還必須交驗新婚聽課證和函授答卷,如果是再婚夫婦,同樣必須交驗離婚證、離婚調解書以及判決書等。






